兴安县农业局兴安县严关镇、溶江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兴安县农业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兴安县严关镇、溶江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兴安县严关镇、溶江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
项目编号:GXDHGLZB2015111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73-285833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兴安县农业局
地址:桂林市兴安县教育路39
联系方式:蒋先生 131329333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分公司(七星区穿山东路11号樱特莱庄园111栋蓝天园36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兴安县严关镇、溶江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兴安县严关镇、溶江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
二、项目编号:GXDHGLZB20151119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航拍、测绘、权属调查、建立数据库、颁证等相关工作
五、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
A标段:严关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
B标段:溶江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河东片);
C标段:溶江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河西片)。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本次服务经营范围,并且国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投标人具有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须包括地籍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等), 并具备相应的技术、设备、经济能力和良好信誉的企事业单位;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4、投标人可就本项目任意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其中2个标段;
5、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应经投标人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结果出具时间应处于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必须是所投标单位的员工,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须同时把(注册测绘师、测绘高级工程师、测绘工程师等)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交由业主处押证直至项目完成(此项要求是为防止中标人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 发售时间:2015年11月24日至2015年11月30日,每日上午9 时00分至12时00分,
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分公司(七星区穿山东路11号樱特莱庄园111栋蓝天园36号)。
3、发售事项: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及拟投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测绘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地方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副本、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职称证,项目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及2015年5月至10月在本企业所缴养老保险对账单明细、投标人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回执》(出具时间应处于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现场核验(核验后退还),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4、招标文件售价:每本2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每标段均为政府采购预算金额的1%(人民币)(须足额缴纳)
递交形式:转账、电汇形式
投标人应于2015年12月14日下午17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账户转出并到达以下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分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桂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银行帐号:45001635207050705822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12月15日上午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12月15日上午9时00分在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大厅开标。
十一、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十二、业务咨询: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及传真: 0773-2858333
十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兴安县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3-6220651
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1月 24 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本次服务经营范围,并且国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投标人具有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须包括地籍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等), 并具备相应的技术、设备、经济能力和良好信誉的企事业单位;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4、投标人可就本项目任意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其中2个标段;5、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应经投标人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结果出具时间应处于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必须是所投标单位的员工,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须同时把(注册测绘师、测绘高级工程师、测绘工程师等)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交由业主处押证直至项目完成(此项要求是为防止中标人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80.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24日 09:00 至 2015年11月3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分公司(七星区穿山东路11号樱特莱庄园111栋蓝天园36号)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发售事项: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及拟投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测绘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地方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副本、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职称证,项目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及2015年5月至10月在本企业所缴养老保险对账单明细、投标人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回执》(出具时间应处于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现场核验(核验后退还),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5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兴安县严关镇、溶江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兴安县严关镇、溶江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
二、项目编号:GXDHGLZB20151119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航拍、测绘、权属调查、建立数据库、颁证等相关工作
五、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
A标段:严关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
B标段:溶江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河东片);
C标段:溶江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河西片)。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本次服务经营范围,并且国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投标人具有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须包括地籍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等), 并具备相应的技术、设备、经济能力和良好信誉的企事业单位;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4、投标人可就本项目任意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其中2个标段;
5、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应经投标人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结果出具时间应处于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必须是所投标单位的员工,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须同时把(注册测绘师、测绘高级工程师、测绘工程师等)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交由业主处押证直至项目完成(此项要求是为防止中标人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 发售时间:2015年11月24日至2015年11月30日,每日上午9 时00分至12时00分,
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分公司(七星区穿山东路11号樱特莱庄园111栋蓝天园36号)。
3、发售事项: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及拟投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测绘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地方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副本、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职称证,项目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及2015年5月至10月在本企业所缴养老保险对账单明细、投标人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回执》(出具时间应处于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现场核验(核验后退还),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4、招标文件售价:每本2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每标段均为政府采购预算金额的1%(人民币)(须足额缴纳)
递交形式:转账、电汇形式
投标人应于2015年12月14日下午17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账户转出并到达以下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分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桂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银行帐号:45001635207050705822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12月15日上午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12月15日上午9时00分在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大厅开标。
十一、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十二、业务咨询: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及传真: 0773-2858333
十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兴安县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3-6220651
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1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