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2015年缉私便携式审讯设备(第二批)(重新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就“海关总署2015年缉私便携式审讯设备(第二批)(重新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名称:海关总署2015年缉私便携式审讯设备(第二批)(重新招标)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
本次采购预算870万元。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便携式高清同步录音录像设备 | 290台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 海关指定项目现场 | 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日内 |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相关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从招标人在本公告中规定的渠道获取了招标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招标人。
4、受托为本采购项目整体或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了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整体或相关分项目的投标。
5、针对同一包,一个投标人不得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提供2年质保承诺函,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提供针对本项目原厂商2年质保承诺。
2)投标人需提供产品制造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证书复印件。
3)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函。
五、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及时间
1、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步骤:
第一步:网上报名
登录中国海关政府采购网(http://hgcg.customs.gov.cn)在“海关政府采购电子招标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招标系统”)进行供应商登录,针对拟参加的项目分包进行报名。
未在“电子招标系统”注册的,应首先阅读中国海关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专栏”中的《供应商电子招标用户手册》并进行注册,然后再针对拟参加的项目分包进行报名。
第二步:下载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后,首先经过招标人形式审核,审核通过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未网上报名或审核未通过的将不能下载招标文件,未从招标人规定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阅读招标文件需先在中国海关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栏目里下载安装“海关政府采购电子招标系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7.4.1.06和海关政府采购电子招标平台控件包(HGControl3.1)”,如有疑问,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10-65194838
2、网上报名时间:自2015年11月24日 09:00:00至2015年12月04日 17:00:00止(北京时间);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方式
1.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5日 09:00: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的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由专人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送达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以及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电子标书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5日 09:00: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中国海关博物馆办公楼五层522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号,中国海关博物馆办公楼入口位于大羊毛胡同过街走廊处)。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八、招标人相关信息
招 标 人: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地 址:北京市建国门内6号;
邮政编码:100730;
九、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中国海关政府采购网站(http://hgcg.customs.gov.cn)上进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