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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东县永和镇永庆村村民委员会2015年第二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鸡东县永和镇永庆村亮化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24 16:3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黑龙江省四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鸡东县永和镇永庆村村民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5年第二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鸡东县永和镇永庆村亮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5年第二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鸡东县永和镇永庆村亮化工程

项目编号:STZB-1516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莹

项目联系电话:0451-8753279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鸡东县永和镇永庆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鸡东县永和镇永庆村

联系方式:王世福1384607122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四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于莹0451-87532796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0号金融大厦19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TZB-15164

1.招标条件

2015年第二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鸡东县永和镇永庆村亮化工程已由黑财(农村)【2015】53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鸡东县永和镇永庆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奖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5年第二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鸡东县永和镇永庆村亮化工程。

2.2建设地点:鸡东县永和镇永庆村。

2.3建设规模:亮化工程(路灯90盏)。

2.4计划工期:2015年12月20日至2016年6月1日,总工期164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施工总承包。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合同估算价:52万元。

2.8标段划分: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同时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能够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期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期内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后已重新取得投标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或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1124日至20151128日,每日上午9时至11 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0号金融大厦1917室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

4.2登记时须携带的资料包括: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8)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潜在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责。

5.招标文件获取

5.1请投标登记同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它

7.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黑龙江省四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ljsstzb.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鸡东县永和镇永庆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鸡东县永和镇永庆村

联    系    人:王世福

联  系  电  话:13846071222

招 标代理机 构:黑龙江省四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0号金融大厦19层

邮          编:150001

联    系    人:招标三部 于莹

联  系  电  话:0451-87532796

邮          箱:hljsstzb@163.com

网          址:www.hljsstzb.com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24日 09:00 至 2015年11月2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0号金融大厦19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4日至2015年11月28日,每日上午9时至11 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0号金融大厦1917室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4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4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0号金融大厦19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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