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知春路机房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知春路机房改造工程”(招标编号:GXTC-1561222)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的委托,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2.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为约180平方米。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知春路4号机房改造装修工程: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知春路4号机房改造工程以及相关设备采购,机房原有基础设施拆除,机房内部使用布局重新规划,墙面、地板、综合布线重新装修改造,使机房布局和空间使用更加合理,提高机房空间利用率,更新机房供、配电系统,不间断电源系统,机房恒温恒湿设备,机房环境监控系统等。具体工程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清单。
第二标段:知春路4号机房设备附带安装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技术参数以及相关安装要求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
1 | 电气照明相关设备 | UPS主机安装 | 台 | 2 | 详见“第六章货物以及工程量清单” | 招标人指定时间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电池柜安装 | 组 | 6 | |||||
配电箱、盘安装 | 台 | 6 | |||||
落地式机柜、机架安装 | 台 | 42 |
注:本项目可兼投不可兼中。
2.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单位;
3.2投标人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流动资金、良好的信誉;需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含)二级以上资质且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含)三级以上资质。
3.3至少具有三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的同类项目;
3.4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业记录、经营情况良好;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第二标段: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单位;
3.2需具备投标人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流动资金、良好的信誉;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含)叁级以上资质。
3.3至少具有三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的同类项目;
3.4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业记录、经营情况良好;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4日至2015年11月30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928室,持单位法人授权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图纸在招标代理公司处领取,图纸为电子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12月15日9时30分,地点(同时为开标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1029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联 系 人:张文理
电 话:010-58811517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 行 机 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一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928室
邮 编:100048
联 系 人:薛阳、梁莹
电 话:010-88019358-802、819
传 真:010-88357518
电 子 信 箱: gxzbxy@sina.com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