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外资贷款事务中心(教育部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资源中心(2015年)项目机房租用项目的招标公告
1、招标编号:CEIECZB01-15CS285
2、采购人名称:教育部外资贷款事务中心(教育部政府采购中心)
3、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枫蓝国际中心B座17层1706
4、采购人联系方式:010-62290201
5、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6、采购项目名称: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资源中心(2015年)项目机房租用项目
7、采购货物及服务名称、数量及预算:
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 量 | 预算 (人民币元) |
1 | IDC机房托管服务 | 详见技术要求 | 267万 |
8、采购用途: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资源中心数据中心业务发展需要,共需30个机架的服务器托
管服务。
9、简要技术要求:市电电压波动和闪变、电压允许偏差、三相电压不平衡度、频率等符合现行国家电能
质量标准。
10、招标文件价格: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共1个包,每个投标人只能完整包,不可以拆
包投标。若邮购,需另付邮寄费人民币50元,请按本公告第19条所述我公司账户信息汇款,随后将汇款
底单传真至我公司,并注明:购买招标文件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联系人姓名及其e-mail
地址、拟投标包号等内容,并联系我公司确认传真信息,我公司在收到汇款后会及时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
方。
1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1月24日至2015年12月1日止,每天9:00-11:30;13:30-17:00(法
定节假日除外)。
1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中教仪总公司北师大办公楼603室。(北师大
加油站旁,教育报刊社院内)。
13、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4日9:00(北京时间)。
14、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4日9:00(北京时间)。
15、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北京复兴门内大街160号,中央电化教育馆1410会议室。
16、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6.1 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获得招标文件。
16.2 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
条有关规定。
16.3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16.4 具备通信管理局下发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16.5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政府采购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
16.6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6.7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提供投标服务和保障服务质量的能力
16.8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
的其他采购活动。
16.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
购活动。
16.10 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申请,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17、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18、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思佳、刘思远、张涵睿
电话:010-59893115、3117、3118
传真:010-59893119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中教仪总公司北师大办公楼603室
邮政编码:100082
19、开户名: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文慧园支行
账 号:340263902979
20、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
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21、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
2) 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
3)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4) 执行《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
22、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