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盛世城邦项目展示中心智能化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工程已经经政府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郑州航空港区盛世宏图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展示中心智能化工程进行二次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盛世城邦项目展示中心智能化工程;
2.2招标单位:郑州航空港区盛世宏图置业有限公司;
2.3项目概况:盛世城邦项目展示中心位于郑州市航空港区航兴路与新港十一路交叉口,三层框架,檐口高度16.8m,总建筑面积约4833.79m2。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智能化工程。智能化系统的设备材料的采购、施工、系统联接、调试、试运行、人员培训、质保期内外的服务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和合法经营资格;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3.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及以上或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安装、运营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安装、运营资质除外);
3.4 投标人2012年以来签订且完成的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含)以上公共建筑的智能化完整施工业绩(一份完整施工业绩=合同+结算书);
3.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2012年以来签订且作为项目经理主持完成的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含)以上公共建筑的智能化完整施工业绩(一份完整施工业绩=合同+结算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报名资料的递交:
除有特殊要求的外,投标人报名时请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1套并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报名资料时请出示以下内容要求的各项资料原件(公证件和扫描件不能代替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回:
4.1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安装、运营资质除外);
4.3企业法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到场;
4.4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4.5符合要求的报名企业和拟派项目经理业绩;
4.6参与投标竞争的企业须开具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5.投标报名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5.2报名时企业法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到场并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处理事务的授权委托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出具)、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职称证、中标通知书、合同等;具体要求请参照本公告 “资格要求”进行准备。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各一套。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和完整,除法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到场外,其他内容必须采用计算机打印。本项目不接受网上及信函报名。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郑州市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8楼813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管理委员会网》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