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粪便无害化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鹿邑县粪便无害化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受鹿邑县城市管理局委托,就鹿邑县粪便无害化处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鹿邑县粪便无害化处理工程
2、招标编号:鹿采购[2015]1109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招标内容:粪便无害化处理工程;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设备采购与安装;
二标段:土建工程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一标段: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或者代理商。营业执照须包括与所投货物相关的经营范围,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投标产品的授权书;投标人需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投标人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建造师资格证书。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报名时间:2015年11 月24日至2015年11月3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郑州市高新区冬青街7号B座16楼1602);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报名时应持以下资料:
(2)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一标段: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投标产品的授权书;投标人需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
二标段: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
(6)资格要求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其他证明性文件;
(7)招标公告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性文件。
投标人若为生产商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其中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涉及自身的材料需提供原件,涉及生产商的需提供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其中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五、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其他有关事项:各投标人需委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鹿邑县城市管理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896756566
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518065735 18638695036
监督单位:鹿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监督电话:0394-7187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