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苗乡生态农业(核心)示范专业设施采购及安装(DCZB2015-GL-085)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受龙胜各族自治县农业局委托,拟对一批苗乡生态农业(核心)示范专业设施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苗乡生态农业(核心)示范专业设施采购及安装
二、项目编号:DCZB2015-GL-085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A分标:苗乡生态农业(核心)示范专业设施一批;B分标:苗乡生态农业(核心)示范专业设施一批,以“采购需求”为准。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且国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货物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包含本次采购货物的经营范围)、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桂林市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结果时间必须在公告发出以后)、前来购买招标文件委托代理人2015年以来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和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发售地点: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七星路36号橡胶大厦一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采购预算金额的1%(人民币)(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2015年12月14日上午10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账户转出并到达以下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市分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普陀路支行
银行账号:4500 1635 2020 5070 1946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12月14日上午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市分公司开标大厅(桂林市七星路36号橡胶大厦一楼),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12月14日上午10时00分在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市分公司开标大厅(桂林市七星路36号橡胶大厦一楼)开标。
十、踏勘现场:由于本项目地处山区,周边环境较为复杂,投标人需到现场进行踏勘。招标人定于2015年12月1日上午10:00时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集中地点:龙胜县马提乡芙蓉村,联系人:蒙站长,电话:1345731509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需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投标人的交通工具自备,费用自理。 招标人向按时参加现场踏勘的投标人提供书面证明,未踏勘现场的投标无效。
十一、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xcz.gov.cn(广西财政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十二、业务咨询:
联系人:王海燕 联系电话:0773-7595810 传真:0773-7595810
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