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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城乡规划局城市重要地段城市设计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24 16:0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就其所需的城市重要地段沿线两侧区域设计编制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招标要求、具有相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NYHYGK2015-1310

二、项目名称:南阳市城乡规划局城市重要地段城市设计编制项目

三、内容及要求:

     1、规划时限:20152020

     2、建设地点:南阳市

     3、项目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相关要求,对规划范围内用地、功能布局、建筑及景观进行统筹考虑,打造充满地域人文精神、环境宜人的城市区域。(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4、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45日历日

     5、质量要求:满足相关部门的要求标准、技术规范和管理规定要求;最终成果须通过南阳市政府组织的专家评审和规划委员会审议。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6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一标段:《光武路城市景观道路沿线两侧区域城市设计》,光武路城市景观道路沿线两侧各半个街坊区域,总用地面积约为3.5平方公里。

    二标段:仲景路城市景观道路沿线两侧区域城市设计》,仲景路城市景观道路沿线两侧各半个街坊区域,总用地面积约为2.3平方公里。

    三标段:车站路城市景观道路沿线两侧区域城市设计》,车站路城市景观道路沿线两侧各半个街坊区域,总用地面积约为3.5平方公里。

    四标段:长江路城市景观道路沿线两侧区域城市设计》,长江路城市景观道路沿线两侧各半个街坊区域,总用地面积约为3.44平方公里。

    五标段:《范蠡路以南、明山路以西、光武路沿线以北、工农路以东区域城市设计》,范蠡路、明山路、光武路沿线、工农路围合区域,总用地面积约为1.7平方公里。

    六标段:独山大道(张衡路——信臣路段)两侧区域城市设计》,独山大道(张衡路——信臣路段)两侧各一个街坊区域,总用地面积约为0.8平方公里。

四、标书售价:一标段:900/;二标段:800/份;三标段:900/份;四标段:900/份;五标段:600/份;六标段:500/份。售后不退。

五、购买标书时间及地点:20151124日至201511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8301130  14301730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四楼403室(南阳市工业路137号,卧龙区国税局北隔墙);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51215日上午8:00-8:30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五楼开标厅(南阳市工业路137号,卧龙区国税局北隔墙)。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1215  上午8:30 (过期不予受理)

八、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20151215  上午8:30 开标地点: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五楼开标厅(南阳市工业路137号,卧龙区国税局北隔墙)。

九、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须是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城市规划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及银行资信,业绩信誉良好,有良好的业务能力保证;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条件

  5、投标人可对本项目最多两个标段进行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明、银行资信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要求验原件,交复印件两套(加盖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本项目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十一、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招标公告将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相关网站上发布。

十二、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南阳市城乡规划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7-63190907

    招标代理机构: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7-60393557 

    Emailnyhyzb@163.com

                                                                 2015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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