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湛江市质计所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配置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湛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的委托,对 2015年湛江市质计所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配置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201509-118023-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5年湛江市质计所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配置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620,000
四、采购数量:1一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篇《用户需求》
六、供应商资格:
项目编号:FEGD-CT15823 1. 国内合法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或独立的事业法人单位),并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技术能力,且有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 投标人如非(分体)精密水准仪经纬仪综合检验仪、多齿分度台生产厂家,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供货确认函;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 11 月25日起至2015年 12 月1日期间(办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康顺路31号综合楼12栋(康顺大厦)二楼东侧的第七至第十间铺)凭下列内容(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原件核对)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0 元(人民币:贰佰元整),售后不退。 1) 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 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 法定代表人本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需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到场购买标书,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审核(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我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特别说明:购买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时间截止前2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函告我司,如不按期参加投标活动且没有按照要求告知我司的,我司保留将相关情况交给有关部门处理的权利。)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5年11月25日 至 2015年12月1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康顺路31号综合楼12栋(康顺大厦)二楼东侧的第七至第十间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6日15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湛江市赤坎区康顺路31号综合楼12栋(康顺大厦)二楼东侧的第七至第十间铺
十、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6日15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湛江市赤坎区康顺路31号综合楼12栋(康顺大厦)二楼东侧的第七至第十间铺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 年 11 月 25 日 至 2015 年 12 月 1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湛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地址:湛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联系人:吴丽雄 | 联系电话:0759-3582670 |
传真:0759-3582671 | 邮编:524036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608-612室 |
联系人:邓志强 | 联系电话:0759-3611999 |
传真:020-83642820-804 | 邮编:51005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关则权 | 联系电话:0759-3611999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