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海关罚没财物运输、装卸及搬运整理和罚没财物冻品仓储、装卸工作备选资格招标招标公告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受黄埔海关机关服务中心的委托,对黄埔海关罚没财物运输、装卸及搬运整理和罚没财物冻品仓储、装卸工作备选资格招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 采购项目编号:ZZ01529738(点击下载招标文件)
二、 采购项目名称:黄埔海关罚没财物运输、装卸及搬运整理和罚没财物冻品仓储、装卸工作备选资格招标
三、 采购预算:本项目为服务资格招标
四、 项目内容及要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组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
包组一 | 罚没财物运输、装卸及搬运整理工作备选资格 | 2016.1.1-2018.12.31 |
包组二 | 罚没财物冻品仓储、装卸工作备选资格 | 2016.1.1-2018.12.31 |
备注:
1. 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书。
2. 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组中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某个包组中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 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五、 供应商资格:
1.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从事货物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包组一适用)
投标人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从事冻品仓储服务的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为准,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包组二适用)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投标人代表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供应商资格”相关资质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报名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对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合格性由负责本项目的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时进行评判和论断。
要求邮寄招标文件的应先传真以上资料及“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原件快递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tender.gd.gov.cn)文件下载专栏下载。国内邮购另加人民币60元(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售后不退。汇款单注明项目编号。汇款单连同投标人名称、邮寄地址、邮政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一并传真至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020-87554028。
六、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 11 月24日起至2015年12月4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5 日9:30
八、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
九、 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 12月15日9:30
十、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
十一、 招标文件公示/下载:现对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11月25日至2015年 12月 1日,共五个工作日。本次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tender.gd.gov.cn)等相关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此次招标事宜,也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查询: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李小姐 | | 采购人联系人:/ |
电话: 020-87554018 87554238 | | 电话:/ |
传真:020-87554028 | | 传真:/ |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 | | 联系地址: / |
邮编:510630 | | 邮编:/ |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潘先生、叶小姐 |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 |
收款人: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 ||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 | ||
账号:08386112-01-00304-1748-07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非保证金专用账户) |
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87554258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