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州市人民法院办案通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冀州市人民法院办案通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冀州市人民法院办案通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XJZB2015-336
采购人名称:冀州市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冀州市和平东路38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曹开明 0318-862721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衡水祥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衡水市桃城区新华路与中心街交叉口东南角(市直房产四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范香云 0318-2023330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及数量:办案通用设备一批(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采购用途:办案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货时间:合同约定。
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营业执照)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报名时需提供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人到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5、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查询函,6、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人签字),7、所投产品(笔记本电脑)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投标单位为经销商的需提供)。
注: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证书、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资料不全,不予受理。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时招标代理机构对资质证明文件进行初步审查,以开标时评委审查结果为准。
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售地点:衡水祥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1月24日至2015年11月30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星期六、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领取,500元/套(售后不退)。
开标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6日9时30分
开标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冀州市人民法院会议室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