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2015年以工代赈观音寺乡基本农田示范项目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鲁山县2015年以工代赈观音寺乡基本农田示范项目施工已经上级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鲁山县观音寺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对本项目有意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并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名称:鲁山县2015年以工代赈观音寺乡基本农田示范项目施工
2.1.2招标编号:LZC2015-Ag177
2.2招标范围:鲁山县2015年以工代赈观音寺乡基本农田示范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3建设地点:鲁山县观音寺乡
2.4工期: 18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施工标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主要人员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2报名企业应具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委托人及拟参与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应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河南省水利厅水利企业信用平台)进行信用信息登记,并以网上发布为准。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2015年1月份以来可供查询不低于三个月的连续的社保证明(提供查询页面及查询途径)、工资证明及劳动合同。
3.5如需在项目所在地开具无行贿档案查询需提供以下材料:
单位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明查询事由,详细提供被查询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个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公司、企业查询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和项目经理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个人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受委托进行查询的,还应当提交委托方的委托证明、受委托方的相关证明、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 24日~2015年11月30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报名,请于2015年11月24日~2015年11月30 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购买招标文件。施工标段: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投标人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本单位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拟任项目经理携带本人身份证、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场,近三年财务报表原件及复印件,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主要人员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2015年1月份以来可供查询不低于三个月的连续的社保证明(提供查询页面及查询途径)、工资证明及劳动合同。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2 日9 时00 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现场踏勘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日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鲁山县观音寺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78323529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平顶山市新华路与南环路交叉口向西300米路南
联 系 人:贾芳芳
联系电话:0375-7038879
2015年 11月 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