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X射线荧光光谱仪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招标文件编号:ZFCG-2014-138-1-1(批复号:2014年榕财采计[351]号)
2、招标项目内容:如下表
合同包 | 货物名称 | 用途 | 数量 | 预算金额 (元)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方式 | 地址 |
1 | X射线荧光光谱仪 | 监测 | 1 | 2150000 | 用于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块状样品、玻璃熔片样品、粉末压片样品、液体样品、不规则样品等定性、定量及无标样定量分析,分析元素范围为元素周期表O8-U92之间的元素,含量范围为ppb-100%。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 刘航/0591-83691972 | 福建省福州市 |
3、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4日至2015年12月11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4、领取招标文件方式: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fzzfcg.gov.cn/)自行下载。所有投标人必须在福州市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并经绑定CA卡后才能进行投标活动。详情请参照福州市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里的《供应商操作手册》。
5、项目联系人:张博艺
联系电话:0591-88318332-813/0591-87616211-813
传真:0591-87568219
E-mail:zhixin02@126.com
公司网址:http://www.fjzxzb.com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法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2014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投标代表应执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提供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不需此件,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政府采购政策
7.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7.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8、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4日] [上午9:15](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4日] [上午9:15](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11、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售价为0(电子文档)元人民币,请投标人自行在福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
12、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087739120100304037933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