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棚户区改造配套市政设施建设设计项目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24 10:4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光山县公用事业局的委托,就其光山县棚户区改造配套市政设施建设设计项目以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光财公开招标【2015】111号;
2.项目名称:光山县棚户区改造配套市政设施建设设计项目;
3.采购内容:本项目主要设计内容为:光山县熊弄棚户区、秀水南湾棚户区、九龙公馆棚户区改造配套市政设施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含工程量清单);(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工期要求:30日历天;
5.投标人资格要求:除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应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以下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应具备市政行业(给水、排水、燃气)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同时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5.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同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5.3 投标人须到人民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指公告发布之日后开具的);
5.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4日至五个工作日在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综合业务受理窗口处购买;
6.2 报名时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并提供劳动合同)须携带: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近半年内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指社保部门出具的)②《营业执照》副本(须提供企业年度报告书)③《税务登记证》④《组织机构代码证》⑤《社保登记证》或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指社保部门出具的)⑥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3年度及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近期报表⑨近两年内类似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及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证明材料(投标人资格最终由评标专家认定),以上资料报名时须提供原件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必须装订成册);投标人须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符合性负责,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携带招标文件中资格评审标准要求的各类有效证件,证明对招标文件的资格性响应;
6.3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及售价:现场出售;此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600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一概不退。
7.投标保证金
7.1 由投标单位在开标前7天(指2015年12月9日12时00分前)从企业基本账户缴纳到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账户;
7.2 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8.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信息
8.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5日(星期二)14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8.3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8.4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10.采购招标文件变更
招标文件如有变更,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通知各投标人。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光山县公用事业局
联系人:向先生
电 话:0376-8875018
代理机构: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敏华、文宏勇、杜聪
电 话:0376-8169066、15290261331
光山县公用事业局
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4日
1.招标编号:光财公开招标【2015】111号;
2.项目名称:光山县棚户区改造配套市政设施建设设计项目;
3.采购内容:本项目主要设计内容为:光山县熊弄棚户区、秀水南湾棚户区、九龙公馆棚户区改造配套市政设施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含工程量清单);(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工期要求:30日历天;
5.投标人资格要求:除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应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以下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应具备市政行业(给水、排水、燃气)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同时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5.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同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5.3 投标人须到人民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指公告发布之日后开具的);
5.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4日至五个工作日在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综合业务受理窗口处购买;
6.2 报名时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并提供劳动合同)须携带: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近半年内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指社保部门出具的)②《营业执照》副本(须提供企业年度报告书)③《税务登记证》④《组织机构代码证》⑤《社保登记证》或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指社保部门出具的)⑥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3年度及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近期报表⑨近两年内类似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及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证明材料(投标人资格最终由评标专家认定),以上资料报名时须提供原件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必须装订成册);投标人须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符合性负责,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携带招标文件中资格评审标准要求的各类有效证件,证明对招标文件的资格性响应;
6.3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及售价:现场出售;此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600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一概不退。
7.投标保证金
7.1 由投标单位在开标前7天(指2015年12月9日12时00分前)从企业基本账户缴纳到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账户;
7.2 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8.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信息
8.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5日(星期二)14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8.3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8.4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10.采购招标文件变更
招标文件如有变更,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通知各投标人。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光山县公用事业局
联系人:向先生
电 话:0376-8875018
代理机构: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敏华、文宏勇、杜聪
电 话:0376-8169066、15290261331
光山县公用事业局
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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