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专用设备采购(GS2015-D1-G204(重))招标公告
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受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专用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专用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GS2015-D1-G204(重)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582813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滨湖路38
联系方式: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宋工 0771-5828133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东盟商务区朱槿路10号新加坡园星岛国际三层303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一批专用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诚邀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为便于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专用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GS2015-D1-G204(重)
招标内容:采购专用设备一批。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中货物需求一览表。
采购预算: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
二、投标人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投标采购货物,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若投标人为生产厂家,仅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供应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4日上午9时整
四、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南宁市东盟商务区朱槿路10号新加坡园星岛国际三层303)。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11月24日至2015年11月30日止(正常工作时间)
地点: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南宁市东盟商务区朱槿路10号新加坡园星岛国际三层303)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250元。
本项目不接受邮寄购买招标文件。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前往报名并购买文件:
(1)公司介绍信原件(被介绍人必须是竞标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任职文件,且提供竞标人为其缴纳的2015年1月至今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4)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5)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若投标人为生产厂家,仅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8)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交款方式:转帐、电汇等非现金非个人转账形式;由投标人按本须知第16条中明确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于2015年12月11日下午18:00前交到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帐户上。投标人必须于截标前到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换取收据。并按要求放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必须将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返还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开户名称: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财富国际支行
帐 号:800072095766668
七、联系方式及电话:
项目负责人:宋工
电话:0771-5828133 传真: 0771-5828117
八、网上查询: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gszb.com(广西国盛网)。
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4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内容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24日 08:00 至 2015年11月3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市东盟商务区朱槿路10号新加坡园星岛国际三层303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内容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4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4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南宁市东盟商务区朱槿路10号新加坡园星岛国际三层303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国家、地方相关政策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