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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采购(第二次)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24 10:1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采购

(第二次)项目招标公告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就以下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 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采购(第二次)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5XZ400

三、采购人: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新乡市红旗区化工路438号

 四、招标内容: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采购。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需求、采购清单及有关要求”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购买招标文件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报名时须携带相关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复印件应清晰可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不清晰者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报名。)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 11  24 日—— 2015年 11  30 (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汇处,新乡市市民中心4楼)服务大厅代理机构报名受理窗口。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注:供应商到报名地点通过报名后,可在报名人员处获取招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 12  15 15:00 

九、接受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 12  15 1430至15:00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将不被接受。

十、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大会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   7  开标室(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汇处,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项目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5837381828

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齐先生

联系电话:0371-56783317    13598670660

十二、监督部门:

新乡市财政局:0373-3688617    新乡市监察局:0373-3076016

新乡市审计局:0373-3696321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0373-302880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与本项目有关事宜,请关注上述网站! 

                                              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  11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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