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闽侯县水生生物增殖放流GWCG2015-837项目招标公告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受闽侯县农业局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项目名称:2015年闽侯县水生生物增殖放流
2.招标编号:GWCG2015-837 批复号:[2015]侯财购计[621]号
3.采购项目内容: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 (万元) | 采购内容及要求 | 采购单位/ 联系方式 | 地址 |
一 | 2015年闽侯县水生生物增殖放流 | 1批 | 25 | 详见招标 文件 | 闽侯县农业局 13959114339 | 闽侯县 |
4.发售招标文件(办理报名手续)时间:2015年11月24日 至2015年12月2日(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报名方式如下:通过传真办理:按要求提交报名费后,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及报名供应商相关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手机、公司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及招标文件编号)填写清楚发传真至我司。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保利香槟国际对面)写字楼8#楼7层716室。(办理报名手续,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
6.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7.联系电话:13328867221 传真:0591-87563531 E-mail:12392601@qq.com
8.投标资格标准:
(1)投标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具有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的国内供应商或个体工商户;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投标人具有合格有效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其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本项目开标前三年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注:
(1)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以个体工商户形式参加投标的,对于本招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地方,均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字即可;对于本招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1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保利香槟国际对面)写字楼8#楼7层716室开标大厅。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公司的工作人员接收。
11.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2015年12月1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保利香槟国际对面)写字楼8#楼7层716室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开标大厅
12.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售价50元/份(纸质版或电子版采购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我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13.报名费缴交账户(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西湖支行
开户名称: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银行帐号:116050100100045277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