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县消防大队消防车辆器材装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24 09:0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3日14时30分
项目名称:成安县消防大队消防车辆器材装备购置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118120020001
项目联系人:房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5324010067
采购人:消防中队
采购人地址:成安县乾侯北大街北头路东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0-5232755
代理机构:邯郸达川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邯郸市人民路34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324010067
预算金额:-0.0001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5年12月23日14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11-23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5-11-27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邯郸达川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邯郸市人民路34号)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成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且具有与投标产品相应的生产或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近三个月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近三个月)、履行合同必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项目所在地或注册地检察院无犯罪行贿记录。3、器材产品具有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车辆生产厂家必须出具公安部3C认证原件,器材生产厂家投标需提供所有器材装备的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原件(指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车辆及器材代理商需提供相关资质检测报告。其中空气呼吸器厂家及代理商报名时必须出具原件,有毒气体必须出具国家相关计量认证部门的计量认证证书。4、B包如为代理商应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产品经销授权书。(空气呼吸器,液压破拆工具组)5、有意参加该项目的企业,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产品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满足第3项要求、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履行合同必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审查通过后方可报名。(注:报名资料复印件应装订成册,散装报名资料不予接收,证件携带不完整的投标单位报名将不予受理)。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被授权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进行报名。对于未按照要求提供材料的报名单位,其报名将不予受理。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须满足国家相应规范合格标准,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项目名称:成安县消防大队消防车辆器材装备购置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118120020001
项目联系人:房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5324010067
采购人:消防中队
采购人地址:成安县乾侯北大街北头路东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0-5232755
代理机构:邯郸达川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邯郸市人民路34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324010067
预算金额:-0.0001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5年12月23日14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11-23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5-11-27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邯郸达川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邯郸市人民路34号)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成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且具有与投标产品相应的生产或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近三个月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近三个月)、履行合同必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项目所在地或注册地检察院无犯罪行贿记录。3、器材产品具有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车辆生产厂家必须出具公安部3C认证原件,器材生产厂家投标需提供所有器材装备的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原件(指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车辆及器材代理商需提供相关资质检测报告。其中空气呼吸器厂家及代理商报名时必须出具原件,有毒气体必须出具国家相关计量认证部门的计量认证证书。4、B包如为代理商应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产品经销授权书。(空气呼吸器,液压破拆工具组)5、有意参加该项目的企业,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产品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满足第3项要求、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履行合同必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审查通过后方可报名。(注:报名资料复印件应装订成册,散装报名资料不予接收,证件携带不完整的投标单位报名将不予受理)。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被授权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进行报名。对于未按照要求提供材料的报名单位,其报名将不予受理。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须满足国家相应规范合格标准,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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