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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七个固定空气自动监测站及两个移动空气自动监测站

作者: 发布于:2015-11-24 09:0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5日15时00分
项目名称:固定式、移动式空气站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114670040007
项目联系人:吴宁、王玲玲
项目联系电话:0335-3643270
采购人:秦皇岛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采购人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燕山大街10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35-7672973
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26号凯嘉大厦10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35-3643270
预算金额:110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5年12月15日15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11-24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5-11-30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秦皇岛市海港区红旗路233号政务大厦913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秦皇岛夏都宾馆(秦皇岛市红旗路48号)8楼会议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4年的财务状况报告,若投标人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5年7、8、9月份纳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相关材料) 5. 2012年至今参加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 提供主要设备(二氧化硫分析仪、氮氧化物分析仪、一氧化碳分析仪、臭氧分析仪、PM10分析仪、PM2.5分析仪、便携式校准仪、零气发生器)的制造厂家的项目授权书或国内总代理的项目授权书。备注:报名时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财务状况报告、纳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主要设备的制造厂家项目授权书或国内总代理的项目授权书。以上资料均为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查验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采购数量:1批
技术要求:建设七个固定空气自动监测站及两个移动空气自动监测站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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