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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县人民法院审判专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24 09:0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6日14时00分
项目名称:易县人民法院审判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111610020058
项目联系人:李岩
项目联系电话:0312-3166920
采购人:易县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易县开元南大街
采购人联系方式:18631256678
代理机构:保定聚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复兴西路77号福堡秀域商务楼商务办公座一单元121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530262697
预算金额:212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5年12月16日14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11-23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5-11-27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开标地点: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第一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需出具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项目所在地或者企业所在地);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投标人资格还应符合下列资格要求(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第一标段、第二标段: 1)具备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2)具有木材家具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有关甲醛释放量的检验报告,全性能检验报告。3)具有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第四标段:审判用电脑、打印机、扫描仪、安检设备1)生产厂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0000及ISO27001的认证证书,国家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安全工程类一级)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上资质需提供加盖生产厂家红章的认证证书)。 2)经销商须提供电脑、多功能一体机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原件。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副)、组织机构代码证(副)(已执行“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可提供新版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项目所在地或者企业所在地)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1套),开标时需提供上述资料原件,以备资格后审。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采购数量:详见标书。
技术要求:详见标书。
备注:项目编号:BDJH-2015-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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