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龙岗小学、龙子湖第一小学改扩建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东新区龙岗小学、龙子湖第一小学改扩建项目已由郑东新区管委会相关机构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河南东龙控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东新区龙岗小学、龙子湖第一小学改扩建项目工程勘察、设计
2.2招标编号:XCZB23-1511057
2.3项目规模: 龙岗小学改扩建项目位于金水路与王新庄街交叉口,增建综合楼及其他设施,占地35.7亩,新建建筑面积约18850.32㎡;龙子湖第一小学位于姚夏南街与小夏街交叉口,增建综合楼及其他设施,占地32亩,新建建筑面积约10792.94㎡。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2.4招标范围:
2.4.1 勘察范围:按方案设计要求、完成本工程建设场地范围内的地质钻孔、取样、试验、资料收集整理、提交详细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最终取得《勘察成果审查报告》; 工程竣工验收前的相关配合服务工作。
2.4.2 设计范围: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二次装修)、相关配套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景观、管网、安防、智能化、人防等工程设计),以及工程竣工验收前的全部相关设计服务工作。
2.5质量要求:符合前期方案设计要求,以及国家、河南省相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合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设计投标要求:
3.1.1设计投标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为独立的法人机构,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履约、信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设计业绩要求:
投标企业自2012年11月1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规模不少于20000平方米类似项目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投标企业拟派设计负责人自2010年1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单项合同规模不少于20000平方米类似项目设计业绩(业绩合同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
3.1.3设计投标企业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2勘察投标要求:
3.2.1勘察投标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为独立的法人机构,具备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履约、信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2勘察业绩要求:
投标企业自2012年1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勘察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投标企业拟派勘察负责人自2010年1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类似项目勘察业绩(业绩合同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
3.2.3勘察投标企业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3其他:潜在投标人须先到单位注册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办理《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括投标企业、企业法人、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法人授权委托人),方可参与报名;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1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现场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4.1.1《郑州建设信息网》网上报名回执单;
4.1.2法人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1.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4.1.4拟派设计、勘察负责人注册证书、职称证,合同及社保等相关证明文件(注: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和拟派项目勘察负责人的一级注册岩土工程师证须注册到投标报名单位);
4.1.5企业类似业绩及拟派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证明;
4.1.6单位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1.7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其它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交的资料。
备注:1、上述4.1.1~4.1.7款报名资料应根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对应的具体要求提供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2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4.2.1网上报名: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3日至2015年11月27日下午17:00时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扫描件电子版;办理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咨询电话:0371-67188883)。
4.2.2 现场报名: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4.1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5年11月27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5:00-17:00时进行现场报名。只进行网上报名未进行现场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淮河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建设信息网》、《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
6.其他事项
6.1招标人将依据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的数量来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
6.2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东龙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熊儿河路南才高街东龙大厦五层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大厦22层
联 系 人:郑先生 刘先生
电 话:0371-63976573 0371-63976168
传 真:0371-63976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