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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宏海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跨省贺江流域(西湾至厦岛段)金泰湖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23 18:1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贺州市宏海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跨省贺江流域(西湾至厦岛段)金泰湖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跨省贺江流域(西湾至厦岛段)金泰湖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Z2015备字010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甘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5-513316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贺州市宏海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贺州市八步区灵峰步行街1号

联系方式:曾艳丽 0774-520898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甘工 0775-5133168

代理机构地址: 贺州市帝景湾11座P-62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跨省贺江流域(西湾至厦岛段)金泰湖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已由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贺发改农经[2015] 844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贺州市宏海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为GZ2015备字010号,现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研报告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跨省贺江流域(西湾至厦岛段)金泰湖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工程建设地点:贺州市境内。

工程规模:工程总投资为40435.53万元。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提交服务成果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内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

招标范围:跨省贺江流域(西湾至厦岛段)金泰湖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的编制项目、工程测量、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水利工程设计乙级 (含乙级)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及水利工程咨询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编制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2年~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业绩要求:□无要求;√有要求:从2008年至今有负责过类似水利工程类的可行性研究(咨询项目投资超过2000万)的咨询业绩,(业绩需要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提供合同协议书或批文。(开标时原件备查))

3.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一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人员要求: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单位技术负责人(总工):具有高级或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2)项目负责人(设总):具有高级或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3)专业负责人(专总):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注册造价人员:必须取得水利工程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发售时间:2015年11月23日至11月27,每天上午8时00分至 11时30分 ,下午 14时30分至 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发售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4楼)。

4.2整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250元整(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业绩证明材料,所有资料必提供一份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

4.3招标人不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投标人自行踏勘。

5. 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提问时间

招标人定于  20151130日17:00时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 其他事项

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携带证件不全的,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

7.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定于 20151214下午1500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4楼)开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行业监督部门:贺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774-5120453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贺州市宏海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贺州市八步区灵峰步行街1号     

邮  编:542800              

联系人:曾艳丽                       

   电 话:0774-5208987

名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贺州市帝景湾11座P-62号

联系人:甘工

电话:0775-5133168

传真:0774-5123458

              

         

                   2015年11月23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水利工程设计乙级 (含乙级)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及水利工程咨询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编制能力。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2年~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3.3业绩要求:□无要求;√有要求:从2008年至今有负责过类似水利工程类的可行性研究(咨询项目投资超过2000万)的咨询业绩,(业绩需要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提供合同协议书或批文。(开标时原件备查))3.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一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人员要求: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单位技术负责人(总工):具有高级或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2)项目负责人(设总):具有高级或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3)专业负责人(专总):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注册造价人员:必须取得水利工程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19.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23日 08:00 至 2015年11月2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4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4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4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4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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