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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汝阳县--鲁山县铀矿预查(续作)项目钻探外协

作者: 发布于:2015-11-23 17:2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省汝阳县--鲁山县铀矿预查(续作)项目钻探外协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河南省汝阳县--鲁山县铀矿预查(续作)项目钻探外协已由相关部门批准,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人为河南省核工业地质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代理机构为信阳市诚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人委托,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能力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河南省汝阳县--鲁山县铀矿预查(续作)项目钻探外协
2.2、采购编号:豫财竞谈-2015-1956号
2.3、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参数与要求及配置要求。
2.4、供货及安装期: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 。
2.5、供货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2.6、质量要求:合格。
2.7、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3.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质钻探资质乙级以上;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报名及招标文件缴费时间:2015年11月23日至2015年11月2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报名地点:信阳市诚信工程艰涩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联系人:吕先生,电话: 0376-7639729。
4.2、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领取者不需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携带各类有效证件原件,证明对招标文件的资格性响应。
4.3、招标文件费:500元/份/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和地址: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在河南省核工业地质局会议室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供应商的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省核工业地质局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13937606368

代理机构:信阳市诚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0376-7639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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