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区南口镇幸福村居示范片建设工程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梅州市梅县区南口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梅县区南口镇幸福村居示范片建设工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GZGXGCMZ20150008)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11月24日至2015年11月30日。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类型、采购货币单位、采购项目情况:
1、 项目名称:梅县区南口镇幸福村居示范片建设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GZGXGCMZ20150008
3、 项目类型:货物类
4、 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5、 项目预算金额:120万元。
6、 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1 | 12立方米联体压缩箱(带4立方大翻转斗) | 2台 |
2 | 14吨钩臂车 | 1辆 |
3 | 太阳能双头庭院灯 | 30套 |
4 | LED路灯 | 38套 |
注:车辆上牌费用、车辆损失险费用、第三方责任险(保额不少于壹佰万人民币)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由中标人承担。
7、具体采购内容、数量、技术要求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 本项目接受经销商、代理商的报价;投标人不是所投设备制造商的,须提供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的销售许可证书或代理销售许可证书或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多层代理关系证明文件应明晰);
3、 提供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附入投标文件正本中);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1月24日-2015年11月30日期间9:0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梅县区人民南路新府街桃源小镇C1栋22号店面(广州高新梅州分公司)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点击打开链接
3.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及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3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4、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点击打开链接)”,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温馨提示:请报名成功的投标单位到梅州市政府采购网进行企业信息登记注册。
5、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200.00元整,售后不退。
6、现场勘查:本招标项目不组织投标人对现场情况、周围环境及交通等状况进行现场
考察。如有必要,投标人可以自行考察。
四、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时间:2015年12月15日9:00~9:30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5年12月15日9:30
3、投标及开标地点: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梅县区人民南路新府街桃源小镇C1栋22号店面)
五、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梅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meizhou.gdgpo.com/)。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六、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七、联系方式:
1、 监管部门:梅州市梅县区财政局
受理投诉电话:0753-2562891
2、 采购人名称:梅州市梅县区南口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梅州市梅县区南口镇
采购联系人:杨先生
3、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地址:梅县区人民南路新府街桃源小镇C1栋22号店面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钟小姐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3-2881631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