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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药品检验所2015中央转移支付用仪器设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23 16:1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2015中央转移支付用仪器设备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 0610-1541NH020649/2

采购人名称:

北京市药品检验所

采购人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水车胡同13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010-83227987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10-84046631

采购内容及数量:

分包

仪器名称

需求总数(台/套)

自动药物溶出度仪

1

全自动紫外分光光度计

1

紫外分光光度计

1

 

采购是否涉及进口产品:

采购用途

北京市药品检验所2015中央转移支付用仪器设备购置

采购预算金额

人民币324.5万元

分包控制金额:第二包  80.5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

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

第二包 自动药物溶出度测定仪、紫外分光光度计和全自动紫外分光光度计

一、自动药物溶出度测定仪1台

1. 设备用途

用于药物溶出度与释放度测定。

2. 工作条件

2.1用电需求:

2.1.1适用工作电压:220V±10V;

2.1.2频率:50/60Hz;

2.1.3最大工作电流(含自动取样和自动收集装置):≤10A;等;

紫外分光光度计 1台

1. 设备用途

用于化学药品鉴别、杂质检查和定量测定及实验室用水杂质检测。

2. 工作条件

2.1用电需求:

2.1.1适用工作电压:220V±10V;

2.1.2频率:50/60Hz;

2.1.3最大工作电流:≤10A;等;

全自动紫外分光光度计 1台

1. 设备用途

用于化学药品鉴别、杂质检查和定量测定的高通量检测。

2. 工作条件

2.1用电需求:

2.1.1适用工作电压:220V±10V;

2.1.2频率:50/60Hz;

2.1.3最大工作电流(含自动进样装置):≤10A;等。

其它详细技术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北京市政府采购相关条例和国家相关规定。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购买须知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5年11月23日至2015年11月30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购买须知: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303室

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200元,电子版(可选择购买)50元。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100元。

汇款

若以电汇方式付款购买招标文件或缴纳投标保证金,汇入下列账户: 

开户名: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分行

银行帐号:3207 5600 5015

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12月14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15年12月14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及开标地点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14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评标方法和标准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由三个部分组成,业绩、资格信誉/售后服务/商务评议(25分)、技术水平(45分)和投标报价合理性(30分)

公告公示期

2015年11月23日至2015年11月30日

项目联系人

王天丽(女士)、唐蕊(女士)

联系方式

电话:010-84046631

传真:010-84045700

电子邮箱:wangtl@bjzb.com

 备注

1、本公告同时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2、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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