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城郊乡第四初级中学采购电脑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林州市城郊乡第四初级中学采购电脑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林州市城郊乡第四初级中学,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河南省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单位委托,就林州市城郊乡第四初级中学采购电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编号:LCG2015-468
3.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 项目名称:林州市城郊乡第四初级中学采购电脑项目;
3.2 招标范围: 电脑一批(详见招标文件)
3.3 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3.4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 5 日历天
3.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6质量要求:合格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完成本次采购项目的技术力量、经济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4.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4.3 供应商须具备生产或销售本次采购项目内容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4.4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3日至2015年11月27日,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林州市长春大道与长安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北三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 投标人报名时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所列证件均须提交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对后退还,不符合报名资格的将被拒绝。
5.3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 12 月 15 日上午 9:00 时整(北京时间);
6.2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注意事项
投标单位应对报名时提交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代理机构在报名时对提交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林州市城郊乡第四初级中学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3513727018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 13938682131
监督电话:0372-6808856
2015年 1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