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检测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昌黎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DR-Z20151123
采购人名称:昌黎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
采购人地址:秦皇岛市昌黎县昌黎镇二街西北楼19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永 13513352206 0335-2029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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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鼎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7楼701室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朱叶 0335-8691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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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数量:检测设备一批 |
采购用途:检测 |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20日内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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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主要产品(主要产品:氨基酸测定仪、酶标仪、紫外分光光度计)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4、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科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5、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接受一家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的投标报名,如超过一家以优先接受报名的为准;若生产厂家直接参加投标,则不再接受该生产厂家授权的代理商参加投标。 |
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执行“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可只提供新版营业执照);②主要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④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⑤开户许可证,以上要求资格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一套,复印件须清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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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1月24日至2015年11月30日(公休、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秦皇岛市开发区大秦世家小区 |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发售,售后不退 |
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份 |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
开标地点:秦皇岛市开发区祁连山路19号广顺大酒店三楼会议室 |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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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朱叶 |
联系方式:13722542890 |
传真电话:0311-67501100 |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1-67501116 |
备注:本项目禁止分包、转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