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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黑龙江水产研究所农业部淡水水产生物技术与遗传育种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23 14:4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黑龙江省招标公司受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黑龙江水产研究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农业部淡水水产生物技术与遗传育种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农业部淡水水产生物技术与遗传育种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HTC-15365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佳

项目联系电话:0451-8236471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黑龙江水产研究所

地址:0451-84601365

联系方式:张铁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于佳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农业部淡水水产生物技术与遗传育种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日    期:2015年11月23日

招标编号:HTC-153656

黑龙江省招标公司受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黑龙江水产研究所的委托,对“农业部淡水水产生物技术与遗传育种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 招标内容

1.1  货物名称

第一包:双向电泳仪等        1批

第二包:多功能酶标仪等      1批

注:投标人可对全部或部分包进行投标,但每包的内容必须投全。

1.2 预算金额:第一包:190万元;第二包:181万元

1.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国产设备30天内交货,进口设备90天内交货

2.资格要求:

2.1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

2.2 投标人为国内独立的企、事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投标产品的经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如为代理商投标,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或委托代理协议。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凡符合上述资格者,可于即日起至2015年11月27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时至11时00分、13时至15时 (北京时间)在黑龙江省招标公司313室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填写购买文件登记表,然后到财务室购买文件,否则无效。

4.招标文件售价:每包500.00元人民币(邮购须另加50.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5年12月1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黑龙江省招标公司二楼会议室。

6.定于2015年12月1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在黑龙江省招标公司二楼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人名称: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黑龙江水产研究所

联系人:张铁奇

联系方式:0451-84601365

采购代理机构: 黑龙江省招标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汉水路180号

项目联系人:于佳   张明光

电    话: 0451-82364713           传    真: 0451-82364704

邮政编码: 150090

单位名称(开户名称): 黑龙江省招标公司

开 户 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帐    号: 451902390110302

 

                                黑龙江省招标公司

                                                  2015年11月23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2.2 投标人为国内独立的企、事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投标产品的经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3 如为代理商投标,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或委托代理协议。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71.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23日 09:00 至 2015年11月27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省招标公司313室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黑龙江省招标公司313室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4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4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黑龙江省招标公司二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1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

2.2 投标人为国内独立的企、事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投标产品的经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如为代理商投标,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或委托代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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