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公安消防支队三水区大队采购消防设备器材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公安消防支队三水区大队的委托,对消防设备器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公示,由投标人自行下载,公示期为自采购文件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内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质疑。
一、采购项目编号:0809-1541SSG31B16
二、采购项目名称:消防设备器材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340万元
四、采购设备清单:消防设备器材一批(见采购项目内容)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
3.投标人必须是抢险救援产品的制造商或是制造商认可的代理商;
4.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内容和服务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招标内容和服务进行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资格的服务商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1月24日至2015年11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凭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6日14时30分(注14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张边路9号“三水广场”三座544。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12月16日14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张边路9号“三水广场”三座544。
十一、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有效缓解企业资金短缺压力,根据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相关政策的精神,本项目欢迎投标(报价)供应商使用融资担保手段,融资担保的具体事宜可直接与本机构约定的专业担保机构联系洽谈,或直接与有关金融机构联系洽谈。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佛山市公安消防支队三水区大队
采购人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757)87839123
邮编:52810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赖先生
电话:(020)83172166
传真:(020)83172223
联系地址: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邮编:510030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广仁路支行
帐号:037901040000198
佛山市公安消防支队三水区大队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