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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碑店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安装交通信号灯及被装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23 11:4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采购项目:高碑店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安装交通信号灯及被装购置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HBXJ042015ZFCG0514

  采购人名称:高碑店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人联系方式:杨 洁      电话: 0312-281284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

  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薛征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帅  刘树涛 电话:0312-5075320

  电子信箱:hebeixingji@163.com

 

  采购内容:

  A包:交通信号灯采购安装及供货相关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B包:春秋执勤服、冬季执勤服等被装采购相关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完成期限:

  A包:接到采购人指令后15日内供货安装及调试完毕;

  B包:按采购人要求进行供货。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④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A包投标供应商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

  ②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交通信号灯国家交通安全产品检验、检测部门核发的产品检测报告原件;

  ③若为代理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须提供交通信号灯的国家交通安全产品检验、检测部门核发的检测报告原件;

  (4)B包投标供应商应为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内的生产企业。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1月23日~2015年11月2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1:30,14:30-16:30)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高碑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碑店市五一南路尚品东方北侧)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供应商请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A包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提供资质证书、信号灯产品检测报告;

  4)、A包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提供资质证书、信号灯产品检测报告、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5)、B包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为“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内的生产企业”证明材料;

  6)、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料。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5日 09:30分

  开标地点:高碑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项目联系人:张帅 刘树涛

  联系方式:0312-5075320

  传真:0312-5075353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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