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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资源县梅溪乡铜座村委杨家屯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GXDHGL-2015-22)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23 11:1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资源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资源县梅溪乡铜座村委杨家屯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资源县梅溪乡铜座村委杨家屯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GXDHGL-2015-2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3-285833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资源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资源县城北开发区新政府旁

联系方式:莫工 1820773488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

代理机构地址: 0773-2858333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项目名称: 资源县梅溪乡铜座村委杨家屯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

工程概况:资源县梅溪乡铜座村委杨家屯泥石流地质灾害位于铜座村委杨家屯东南侧冲沟,由杨家沟和多条泥石流支沟组成。

招标范围:经评审备案的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按设计图纸及清单施工;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要求工期: 180日历天;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8.7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23日 09:30 至 2015年11月2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11号樱特莱庄园111栋蓝天园36号)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5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5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11号樱特莱庄园111栋蓝天园36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资源县梅溪乡铜座村委杨家屯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资源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资源县梅溪乡铜座村委杨家屯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

工程概况:资源县梅溪乡铜座村委杨家屯泥石流地质灾害位于铜座村委杨家屯东南侧冲沟,由杨家沟和多条泥石流支沟组成。

招标范围:经评审备案的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按设计图纸及清单施工;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要求工期: 1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竞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指派负责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地质、岩土工程专业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或地质、岩土工程专业副高以上专业职称),以上人员在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中能反映参保所属单位的内页和养老保险的证明原件(须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或者提供事业单位免交保险证明(若为近期新聘员工的,以提供经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证明材料复印件为准)及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证明。(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否则,竞标无效。

2、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事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1     23  日至 2015年  11    27 日,每天上午 9: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11号樱特莱庄园111栋蓝天园36号)由授权委托人和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企业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点要求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正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国税或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企业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身份证,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身份证,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上岗证、执业资格证及身份证,上述人员的养老保险手册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5年1月~2015年10月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须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回执》(所提供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回执》出具时间应处于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以及2012年1月1日以来一次性完成过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证明材料(至少一份,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证明等),并提交上述资料复印件(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本工程规定具有注册建造师资质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不能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图纸及技术资料费另计,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15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11号樱特莱庄园111栋蓝天园36号)一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网上查询: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 www.gxzfcg.gov.cn) 》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资源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莫工

电话:18207734889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工 

电话/传真:0773-2858333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11号樱特莱庄园111栋蓝天园36号

                          招标人: 资源县国土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  11 23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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