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乡镇卫生院取暖工程空调采购项目
作者: 发布于:2015-11-23 11:3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虞城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受虞城县卫生局委托,拟对虞城县乡镇卫生院取暖工程空调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虞财采购【2015】127号
二、招标项目:虞城县乡镇卫生院取暖工程空调采购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标段:一个
五、采购项目:1.5匹664台,3匹184台。
(具体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预算控制价1.5匹(每台2800元)3匹(每台6200元)
七、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
6、所投产品需具有生产厂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7、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须在虞城县设有售后服务机构,
8、若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则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证明文件和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9、投标人2013年以来实施过同类产品的项目(以合同原件为准)
10、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查询对象为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开标现场出示原件);
11、投标人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招标人将进行资格后审,如资料不实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须对所造成不良后果负法律责任。
12、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5年11月23日至2015年11月27日(节假日除外)8:00至17:30(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购买地点:虞城县财政局410室.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
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生产厂家对此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要求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开标时,出具企业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5日9: 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开标地点:虞城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小学路西段路南原会计局三楼)
十一、本招标公告在商丘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如有变更,虞城县政府采购中心会通过以上媒体发布变更公告,请投标人关注。
十二、采购人: 虞城县卫生局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3513702801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虞城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地 址: 虞城县财政局410室
联 系 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0-3122883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虞城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受虞城县卫生局委托,拟对虞城县乡镇卫生院取暖工程空调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虞财采购【2015】127号
二、招标项目:虞城县乡镇卫生院取暖工程空调采购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标段:一个
五、采购项目:1.5匹664台,3匹184台。
(具体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预算控制价1.5匹(每台2800元)3匹(每台6200元)
七、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
6、所投产品需具有生产厂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7、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须在虞城县设有售后服务机构,
8、若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则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证明文件和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9、投标人2013年以来实施过同类产品的项目(以合同原件为准)
10、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查询对象为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开标现场出示原件);
11、投标人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招标人将进行资格后审,如资料不实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须对所造成不良后果负法律责任。
12、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5年11月23日至2015年11月27日(节假日除外)8:00至17:30(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购买地点:虞城县财政局410室.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
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生产厂家对此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要求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开标时,出具企业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5日9: 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开标地点:虞城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小学路西段路南原会计局三楼)
十一、本招标公告在商丘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如有变更,虞城县政府采购中心会通过以上媒体发布变更公告,请投标人关注。
十二、采购人: 虞城县卫生局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3513702801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虞城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地 址: 虞城县财政局410室
联 系 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0-3122883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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