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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乡监狱2016年度大宗生活物资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23 11:4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省新乡监狱2016年度大宗生活物资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LZB--2015243
1.招标条件
河南省新乡监狱2016年度大宗生活物资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河南省新乡监狱,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汇龙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南省新乡监狱2016年度大宗生活物资项目
2.2 标段划分:
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 预计采购数量
一标段 面粉(特二级粉) 700吨
二标段 大米(国标中级晚籼米) 70吨
三标段 食用油(大豆油) 50吨
四标段 生鲜肉(猪肉) 90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授权的经销商,相关资质证件齐全,经营范围包含投标产品内容;
3.2、 投标人应成立1年以上,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证件;
3.3、 参与一、二、三标段的投标人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企业)、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食品流通许可证(经销商);
3.4、 参与四标段的投标人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生产企业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生产企业)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经销商);
3.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生产和供货能力及完善的配送售后服务;
3.6、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不允许进行多品牌投标,每位投标人对同一标段只能投报一个品牌;
3.7、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取得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8、 每个投标人只能选投其中一个标段;
3.9、 参与一标段的产品生产商须达到日产300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
3.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投标人需有以下资料:
(1)生产商投标: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③国家规定其他的相关资质证件: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投标人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四标段投标人须提供生产企业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经销商投标: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食品流通许可证;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③生产企业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唯一的授权书;④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生产企业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备注:报名时需要携带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须知及招标文件获取
4.1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1月23日~2015年11月27 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4.2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新乡市金穗大道华中首座A座2003室
4.3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5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逾期提交或所提交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将不被接受。)
5.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新乡市商会大酒店西塔三楼好堂会议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新乡监狱
联 系 人:乔先生
联系电话:0373-3968955
地 址: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宝山西路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汇龙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 系 电 话:13140582899
地 址:河南省新乡市金穗大道华中首座A座20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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