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公安局龙潭分局的山前派出所、新安派出所装修工程(第二包:新安派出所装修)的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吉林市市级政府采购计划表,吉林市公正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业主吉林市公安局龙潭分局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2.1项目名称:吉林市公安局龙潭分局山前派出所、新安派出所装修工程
2.2采购内容:第二包:新安派出所装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项目地点:第二包:吉林市龙潭区徐州路阳光佳苑小区(新安派出所)
2.4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50日历日。
2.5投资额:第二包:26.9587万元
2.6资金来源:财政。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3.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投标人根据吉建管【2015】9号文件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原资质标准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其承揽范围按新资质标准中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资质相应级别承揽),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至少具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小型项目经理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1)参与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项目的投标人须是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入库备案(入库备案:http://www.jlsggzyjy.gov.cn/jlsztb/InfoDetail/?InfoID=e175670c-875d-4f28-8fba-1056c5139561&CategoryNum=008006)一律实行网上报名。(2)投标人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进行的项目交易,必须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废标处理。
(2)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3日至2015年11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lsggzyjy.gov.cn)上报名、缴费及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5.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2700元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开户行: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务服务中心支行,账号:07206 22011 01520 00000 70)。
5.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制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市财政局网、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lsggzyjy.gov.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市公安局龙潭分局
地址:龙潭区西安街滨江路2-1号
联系人:张岩 电话:0432—6303861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市公正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林市望云北街17号
联系人:房思彤 电话:0432-62086186
账号:07206 22011 01520 00000 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