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武警吉林省森林总队后勤部野战食品(罐头)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2015HYZX1126
本招标项目武警吉林省森林总队后勤部野战食品(罐头)采购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武警吉林省森林总队后勤部,资金来源来自上级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武警吉林省森林总队后勤部野战食品(罐头)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野战食品(罐头)采购。
2.3采购预算:80万。
2.4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供货完毕。
2.5质量标准:符合该行业的合格标准。
2.6供货地点:吉林市、白山市、延边自治州。
2.7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营业执照须包含与本次招标相关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于2015年11月23日到2015年11月27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到吉林省长春市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招标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开户许可证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武警吉林省森林总队后勤部
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5070号
联 系 人:吕志纯 联系电话:0431-8588133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招标部
联系人:宋麒麟 电话:0431-85670001转8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