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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23 10:0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的委托,对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ZZ51503917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01包:¥910000.00元;02包:¥848000.00元;03包:¥1980000.00元;合计:¥3738000.00元

四、采购数量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01包:

1

等离子电切系统

1

 

2

脑电图仪

1

接受进口

02包:

1

床边被动活动仪

1

 

2

手术动力装置

1

 

3

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仪

1

接受进口

03包:

1

肝纤维化诊断系统

1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法人;

3、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

4、供应商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6、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部分设备)接受进口产品的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费用: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1月23日至2015年11月27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江北交银大厦11楼1109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售)。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原件的扫描件(电子档,并以U盘为载体提交,拷贝后退还)、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统一使用A4纸装订):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2、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5、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6日10时00分(注:09:30至10:00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惠州市江北交银大厦11楼1109号)。

十、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6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评标室(惠州市江北交银大厦11楼1109号)。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年11月23日至2015年11月27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惠州市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52-2359827

传真:0752-2359827

邮编:516001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江北交银大厦11楼1109号

联系人:陶小姐

联系电话:0752-5758338

传真:0752-7778338

邮编:516001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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