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无人机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20 18:2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宁波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无人机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 |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5-11-20 | |
宁波三港金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就宁波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无人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 |
一、采购编号: | SGCG-2015-070 |
二、项目概况: | 无人机1套,包括多旋翼无人飞行平台、无线图传系统、高清镜头、数字编码远程遥控/飞行数据接收器、飞行动力电池、充电器、地面站、自动跟踪雷达、机载遥控抛投装置、机载催泪弹发射器、机载远程喊话装置、训练机、无人机操作配训、第三者责任险、航空铝箱等设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 子包1:650000.00元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五、标书发售日期: | 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5年11月27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
六、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 | 1、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书面文本,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宁波三港金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江东北路495号和丰创意广场G幢9楼) |
七、投标截止时间: | 2015年12月16日09时15分 |
八、投标地点: | 江东北路495号和丰创意广场G幢9楼 |
九、开标时间: | 2015年12月16日09时15分 |
十、开标地点: | 江东北路495号和丰创意广场G幢9楼 |
十一、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 |
十二、其他事项: | 1、特别提醒:各供应商须按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征集“宁波政府采购网”注册供应商的公告》的要求完成在“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的注册。 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政府采购网”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
采购单位: 宁波市公安局特警支队 采购机构:宁波三港金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娜 联系电话:0574-87384499,18967882690 传真:0574-81896118 联系地址:江东北路495号和丰创意广场G幢9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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