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宽城区财政投资评审中介机构入围单位选择
长春市宽城区财政投资评审中介机构入围单位选择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51118-FW01-F
一.招标条件
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宽城区财政局委托,负责为长春市宽城区财政投资评审中介机构入围单位选择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长春市宽城区财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长春市宽城区财政投资评审中介机构入围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宽城区财政投资评审中介机构入围单位选择;通过本次招标,选择不超过十家入围的中介机构,完成长春市宽城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评审工作,其中甲级资质不超过七家,乙级资质不超过三家。
2.2招标范围:完成长春市宽城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评审工作,包括但不局限于初步设计概算审核或执行概算编制;预算审核;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或标底)编制、审核;定额研究;施工现场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及其他造价咨询工作。
2.3 服务地点:长春市宽城区。
2.4 服务周期:服务有效期为1年,具体日期以合同为准。
2.5 服务承诺目标:优质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资格。
3.4 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受过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行政处罚。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3日至2015年11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高新区硅谷商务509A室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3)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1份)
(6)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7)造价师注册证及高级工程师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14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五楼508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5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春日报、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宽城区政府采购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宽城区财政局
联系人:姚女士
电话:0431-89990542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五楼
联系人:姚萍
电话:0431-85832429转801
201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