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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交通信息通信与应急处置中心、福建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交通综合行政执法费用处结系统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20 17:0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交通信息通信与应急处置中心、福建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交通综合行政执法费用处结系统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文书编号:FZCZZB-20150103

2、招标项目内容:交通综合行政执法费用处结系统项目(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合同包

货物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万元)

报价保证金数额(元)

技术参数、性能、配置等要求

1

交通综合行政执法费用处结系统项目

1

80

16000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交货地点:福建省交通信息通信与应急处置中心、福建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具体以合同签订的地址为准)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安装调试并与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案件处理系统对接,一年内完成全省推广应用(上述实施计划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签订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签订合同。














  3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5-11-202015-12-01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黎明街5号丽兴大厦3

5、联系人:林玉华

6、联系电话: 059183738636            真: 059183754117

 公司网址: http://www.fzczzb.net   E-mail281564501@qq.com

7、投标人资格

(1)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 投标人须出具有由投标人单位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对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无效(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3)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税证明。 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资料(社保部门签章的社保缴纳明细表和社保银行缴款单据或电子缴税凭证等证明材料。社保缴纳明细表应包含单位社保登记号、个人社保编号和缴费基数等)

(4) 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投标人具备副省级(含副省级)以上信息化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资格证书

8、投标截标时间: 2015-12-11  09:00:00(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     2015-12-11 09:00:0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  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11、招标售价100元人民币(电子版或纸制版)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2、开户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三坊七巷支行

开户名称: 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 1514 0142 1000 0263

 

 

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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