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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红凌河横渡镇段防洪治理工程橡胶坝及锚固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20 17:0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招标公告

石台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石台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管局的委托,就其所需的 橡胶坝及锚固件 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邀请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石台县红凌河横渡镇段防洪治理工程橡胶坝及锚固件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STZF2015148

3.项目预算:人民币叁拾陆万叁仟(¥363000.00),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预算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4.项目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

技术规格参数

采购数量

橡胶坝袋及锚固件

坝高:2.0米坝长66米;

内压比:1.4

坝袋型号:JBD2.0-100-2

两布三胶天蓝色坝袋

坝袋经向安全系数:大于6.0 

预埋件、锚固件(包括压板、垫板、螺栓,水帽等

1套

注意事项:

1、中标人须将货物运送至石台县横渡镇,并指导采购人安装橡胶坝袋及锚固件,提供相应的安装技术指导。

2、本次采购的货物除橡胶坝袋外还包括相应数量的预埋件及锚固件包括压板、垫板、螺栓,水帽等

3、保修及服务要求

1质保期3年。

2质保期内发包人有权让中标人对由于制造而产生的任何缺陷,进行无偿修理

3中标应派出技术人员提供现场指导安装和调试的技术服务

4)投标人必须承诺安全使用期不少于15年,坝袋外观颜色维持基本色调不变,要求达到5年以上,并提供承诺函;

4供货时须提供橡胶坝袋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

5、以上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应的安全、质量、技术标准。

    6供货期:预埋件、锚固件(包括压板、垫板、螺栓,水帽等为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历天橡胶坝袋为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

    7、投标人报价时须考虑设备费、运输费、技术服务费、维保费等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二、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Δ2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须有橡胶坝或橡胶制品的生产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标现场提供原件备查,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Δ3投标人提供近年(2010101日起至今,以验收时间为准橡胶坝工程类单个合同50万元及以上、坝高2.0米及以上的业绩证明(开标时提供3个业绩合同及验收证明,业绩合同及验收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视为原件);

4、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无违纪违法经营记录,三年内未出现因橡胶坝生产技术质量问题而导致用户产生暴坝事故或者遭受用户投诉的情况(投标人自行承诺);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

1)凡带Δ标记的为必须符合项,除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标书外,开标时需现场提供原件核查;

2)如果不能在开标现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等原件时,应携带上述证件的公证书原件,不能提供的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120日至2015年1126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公休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石台县曙光东路环保大楼1层(石台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5.报名人须是本企业正式员工,报名时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本人在投标企业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的资料(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注意:

1)以上复印件须清晰明了便于确认,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购买招标文件时,采购中心不作资格性审查,投标人在投标时因资格性未通过审查而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投标人必须提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于2015年12月8日17时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五、本次招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和在投标企业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备查验。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4日下午15:00

2.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4日下午15:00

3.开标地点:石台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会议室。

七、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八、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石台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管局

联系人:张丰秋     电  话:0566-6028032 

2.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石台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地    址:石台县曙光东路号环保大楼一层

电    话:0566-3295588        传真及保证金:0566-6029781

网    址:www.stxzb.com       电子邮箱:stzbcg@126.com

                                         

  石台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管局

石台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二〇一五年十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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