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稽查指挥调度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稽查指挥调度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稽查指挥调度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0692-159C0442049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戴先生(四部)
项目联系电话:020-66341984;66341914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地址:广州市体育西路46号
联系方式:林主任电话:020-85589736传真:020-8558980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先生、戴先生(四部)电话:020-66341984;66341914 传真:020-66341796 电子邮箱:gdmeetc5@126.com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三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稽查指挥调度系统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 实施时间: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项目建设周期为60个工作日。中标人应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需求分析、系统设计、系统开发和测试工作,之后进入1个月的试运行期。
3.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
4. 本次采购服务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合格的投标人应对全部招标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投标报价;
5.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6. 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5年11月21日至2015年11月27日五个工作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服务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2.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 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服务商;4. 投标人须具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6.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20日 09:00 至 2015年11月2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3楼大厅售标书处,售标处电话:020-66341715)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标书款支付方式pos机刷卡或电汇,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附100元,汇款后请通知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在收齐来款后即按其提供的地址办理邮递,但不对邮递过程及结果负责)。注:我中心只开具对应金额增值税普通发票。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4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4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4楼406室;递交时间:2015年12月14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
七、其它补充事宜
开户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服务费、标书费开户行: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帐号:44001863201053034613
保证金开户行:建设银行广州东宝大厦支行;帐号:44001400115059332288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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