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东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东阳市环境卫生管理平台专用设备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受浙江省东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委托,就东阳市环境卫生管理平台专用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XDYCG2015-306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项 |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预算价 |
1 | 东阳市环境卫生管理平台专用设备项目 | 详见第二章招标文件《招标项目技术要求及设备清单》 | 390万元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
2、投标人需提供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近2年无行贿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出具时间要求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具有本系统相关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2.发售地点:东阳市人民路309号二楼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七.投标地点: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楼开标室(东阳市人民路222号)
九.开标地点: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楼开标室(东阳市人民路222号)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75000元整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东阳市支行
银行账号:1208040009049061431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2、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2.3、提供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近2年无行贿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4、业绩合同及业主运行维护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5、相关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
联系人:钱喜信
联系电话:0579-86690005
地点:东阳市人民路3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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