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公安局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受平罗县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平罗县公安局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平罗县公安局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项目
项目编号:SXHRZC-2015-0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楠,张思茹
项目联系电话:0951-598676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罗县公安局
地址:平罗县
联系方式:秦队长 1899520952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楠 0951-5986766
代理机构地址: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丽景商贸城35-01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防撞墩 | 个 | 15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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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防撞桶 | 个 | 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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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警告标牌 | 块 | 4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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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综合标牌 | 块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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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闪光警示灯 | 组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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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减速路拱 | 米 | 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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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道路护栏 | 米 | 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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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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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所投标产品的生产、代理经销资质(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5)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以近期连续三个月内为准)(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7)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原件);(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违约记录。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8.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20日 08:00 至 2015年11月27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zsggzy.cn)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zsggzy.cn)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4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4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五号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具有所投标产品的生产、代理经销资质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5)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以近期连续三个月内为准)(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7)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原件);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违约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