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空调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中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委托,就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空调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DZQ20151109)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文件,请点击下载),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11月23日至2015年11月27日五个工作日。
1、招标项目名称、数量: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交货期 |
1 | 5P冷暖三相柜式空调 | 6 | 台 | 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
2 | 3P冷暖柜式空调 | 8 | 台 |
2、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叁万叁仟捌佰零肆元整(¥133804万元)。
3、资质要求:
①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② 投标人不是所投主要设备的制造商的,必须具有制造商出具的授权销售许可证书或代理销售许可证书或授权书原件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多层代理关系需明晰且所有证明文件需在有效期内);
③ 投标人应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提供人民检察院开具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附入投标文件中);
④ 投标人须在广东省范围内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
⑤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购买标书时间:2015年11月23日起至2015年11月27日,每个工作日08时30分至12时00分,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5、购买标书地点:广东中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梅州市江南鸿都路帝景湾北2门侧2楼)。
6、标书售价:每套售价为人民币200元,如需邮寄,国内邮费另加6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
7、购买标书时应该提供的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报名表(投标报名表,请点击下载)到本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8、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梅州市江南鸿都路帝景湾北2门侧2楼开标室。
11、其他要求:
① 投标人应对包内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② 在出售招标文件时,对于若干个公司由一个法人代表兼任的投标商参与同一个项目的投标时,只能出售一套招标文件。
③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广东中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所有。
业务咨询联系人:陈先生
业务咨询联系电话:0753-2388028
购买标书联系人:罗小姐
联系电话:0753-2388028
传 真:0753-238813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中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梅州市江南鸿都路帝景湾北2门侧2楼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梅州鸿都支行
名 称:广东中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4419 3201 0400 0497 1(本账号不接受投标保证金)
采购人: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道前街14
广东中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