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庆元县园林管理处庆元县城公共绿地养护及卫生保洁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庆元县园林管理处委托,就庆元县城公共绿地养护及卫生保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浙大建招E2015107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1、庆元县城公共绿地养护及卫生保洁服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2、项目服务期限:2年(2016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3、采购预算指导价:111万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5年11月20日至2015年12月1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发售地点: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路3号二楼)
3.标书售价(元):每本400(售后不退)
七.投标地点: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路3号二楼)
九.开标地点: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路3号二楼)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20000.0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浙江省庆元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银行账号:201000015435743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海军
联系电话:2151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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