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减量化评估代理的需求委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土地评估中介机构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本项目采购预算为48.000万元人民币,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
3.3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在投标书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关于减量化评估代理的需求委托;
2、采购项目编号:17-15-98618;
4、项目主要服务内容、数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服务期限:2015年度至2016年度;
6、交付地点:青浦区朱家角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5-11-2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11-27,携带如下报名材料到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三级及土地评估中介机构三级及以上资质(原件)。
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套(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
注:以上原件均需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购买招标文件地址:上海市青浦区青湖路1070弄桂花园41号。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须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整。开标之前提交。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5-12-13 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5-12-13 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青浦区青湖路1070弄41号一楼会议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青浦区青湖路1070弄41号一楼会议室。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人民政府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沙家埭路18号
联系人:陆习
电话:59243005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西安路88号
邮编:201700
联系人: 蒋伟峰
电话: 59715288
传真: 59715288*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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