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卫真路升级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鹿邑县卫真路升级改造工程,已由鹿发改【2015】10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鹿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企业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鹿邑县卫真路升级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HNHHZK2015-11-19
建设地点:鹿邑县境内
总 投 资:1982.97万元
工 期: 6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
第1标段: 市政道路施工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管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报名须知:
4.1报名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本人携带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企业类似工程业绩合同及相关人员近六个月以来养老保险证明(含缴费发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和与原件一致加盖公章的A4复印件一套)。
4.2报名时间及地点:
潜在投标人请于2015年11月20日至 2015年11月26 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河南海华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周口市交通路东段周口国贸1621室)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0日至 2015年11月26 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河南海华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周口市交通路东段周口国贸162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
6.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鹿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鹿邑县紫气大道西段
联 系 人:高建
电 话:0394-7699008
代理机构:河南海华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地 址:周口市交通路东段周口国贸1621室
联 系 人:闫会杰
电 话:0394-7989022
监督单位:鹿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监督电话:0394-7187182
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