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动物卫生监督总所2015年生猪耳标政府采购项目(GZSW15200HG4070)招标公告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动物卫生监督总所 的委托,对 2015年生猪耳标政府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201511-200013-0005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5年生猪耳标政府采购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1,000,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内容 采购数量 最高限制单价 备注 1 生猪耳标 具体采购数量由中标单价确定,即:合同数量=中标金额/中标单价 0.22元/套 本项目由五家中标供应商提供,合同金额分配如下:第一中标供应商金额为300万元,第二中标供应商金额为260万元,第三中标供应商金额为220万元,第四中标供应商金额为180万元,第五中标供应商金额为140万元。 详见《采购项目内容》 。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必须有对公帐户)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为非自然人的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投标人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投标人必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具备真实、合法的生产经营资格,各种证件齐全有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税务登记证(国、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3.投标人所投产品生产系统应与农业部中央信息数据库相衔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提供经农业部畜牧兽医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验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时,投标人所投产品未被农业部按有关规定停止生成生产专用号码的,需提交相关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携【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国、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201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2015年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所投产品生产系统应与农业部中央信息数据库相衔接的证明材料、农业部畜牧兽医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验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声明和承诺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报名,文件如需邮寄请与工作人员联系,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5年11月23日 至 2015年12月4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1日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
十、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1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 年 11 月 20 日 至 2015 年 11 月 26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东省动物卫生监督总所 | 地址:广州市万寿路113号 |
联系人:吴先生 | 联系电话:34285957 |
传真:34285957 | 邮编:51023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203号自编A1101、A1102、A1103、A1105、A1106、A1107、A1108、A1109 |
联系人:梁国贞 | 联系电话:020-83592216 |
传真:020-83595411 | 邮编:51001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韦春红 | 联系电话:020-83592216-819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