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东丰县公安局平安教育基地宣传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东丰县公安局的委托,对招标编号为2015HYZX1125的东丰县公安局平安教育基地宣传设备采购进行招标,采购人为东丰县公安局,采购资金为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采购内容
2.1设备名称:教育基地宣传设备;
2.2采购数量:1套(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2.3采购预算:61.4347万元
2.4主要技术参数:引导区动态播放机(入口):55寸液晶双屏;互动翻书电子屏:65寸多点触摸液晶显示屏;多媒体展示:40寸DID液晶屏;
2.5 用途:平安教育;
2.6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安装完成;
2.7供货地点:东丰县公安局;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五十万元及以上,经营范围须有电子产品经销,同时有多媒体制作或展览展示服务相关资质),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3.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0日至2015年11月26日(法定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为 150 元/套,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12 月 11 日10:00,地点为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3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 人:东丰县公安局
单位地址:东丰县西城区鑫达路北侧
联 系 人:曹铁成
联系电话:0437-6316070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 位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招标部
联 系 人:张晶晶
电 话:0431-85670001-8035